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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用户守则

一、 为维护邮件服务器的正常运行,维护机电学院的用户形象,请各用户遵守以下规定:

不要发送邮件广告。不要向不确定的或编造的邮件地址发送邮件。

未申请机电学院邮件地址的用户不得使用学院邮件服务器发送邮件。

不得使用群发邮件的软件进行大规模的邮件发送。

每分钟发信次数超过10次(发送一封含数个抄送地址的邮件,其发送次数视为一次)、同一信件的收信者超过100人的行为均视为发送邮件炸弹。若需大批量发送公函邮件,请事先向网络中心说明,并尽量分期分批发送,避免集中发送。

违反规定可能造成的后果(如邮件丢失)由当事者自负外,对因此而严重影响学校邮件服务者将处以罚款,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 不得用自动机扫描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端口。

 

三、 对盗用别人帐号或未经允许而使用不正当的手段通过网络窃取他人信息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 严禁非法入侵或攻击任何计算机信息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一经发现,将交有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对收到的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不得传播扩散,应及时报告网络中心处理。

 

五、 对不遵守协定而盗用并乱设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的正常分配和使用者,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 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各级管理部门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法规。详见:http://www.gdmec.cn/law 请大家严格遵守,共同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

 

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法规请见:http://www.gdmec.cn/law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200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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