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 多媒体课室是一种具有多功能教学用途的现代电化教育课室,其中包括多种教学设备(电脑及其外设、投影仪、中控台、扩音器、网络系统等),为了能更有效地利用多媒体课室为学院电化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现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 1、多媒体课室的使用原则上按课程表安排使用,课程表以外的教学活动,须报教务处申请,再由教务处审批后通知教育技术中心核准。
- 2、非教学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需要须由处室、系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再报教育技术中心审批。
- 3、使用多媒体课室者应先熟悉多媒体课室设备操作步骤 (附讲台上),正确掌握操作使用技术。凡因违反操作规程(如使用后不关电源、不收回投影幕等)而造成事故者,以教学事故处理。
- 4、教师自行设计的多媒体课件需在课前到多媒体课室试运行。需要安装的软件应提前一周联系教育技术中心,由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安装。从没使用过多媒体课室的教师,须提前两天到教育技术中心接受培训,否则导致的教学事故,由本人负责。
- 5、上课前10分钟内,使用者到教育技术中心认真登记并领取电教器材(多媒体控制台的钥匙、遥控器或无线话筒)。(注:教师可指定学生协助登记和领取)
- 6、多媒体课室所有设备已按使用功能连接或设置好,不要随意改动。如果因教学需要要对设备(特别是计算机系统)进行重新连接或设置需在课前两天提出经电教管理员同意,否则,出现问题至影响教学或烧坏设备,以教学事故处理。
- 7、使用多媒体课室的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后应检查各项设备和物品,并按操作规程关好电源、锁好设备(按讲台上的操作规程操作)。
- 8、学生进入多媒体课室后,应严格遵守多媒体电教室守则,不能乱动室内所有设备,严禁学生操作多媒体课室的设备。任课教师必须负责监管,否则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 9、使用者在使用后应尽快到教育技术中心交还电教器材(控制台的钥匙、遥控器或无线话筒)并注销登记,对于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应在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地向电教管理员反映,以便管理及维修。若使用后不及时归还钥匙等设备,而造成其他老师用不了多媒体设备上课而导致的教学事故,都由该使用者负责。
- 10、在使用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育技术中心:613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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